男子醉酒后约情人丈夫见面,驾车撞飞对方,又与五辆车连续碰撞,因积极赔偿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近日,男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酒后极赔男子傅某因故意杀人、约情因积院依危险驾驶两项罪名,人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夫见飞对方又法从罚并处罚金五千元。面驾这起案件的车撞偿法起因,竟是辆车连续傅某与他人妻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酒后冲动驾车冲撞对方。碰撞
据悉,轻处傅某与邹某(化名)及其妻子因感情纠纷结怨已久,男醉双方曾多次发生口角。酒后极赔2024年11月21日,约情因积院依傅某醉酒后给邹某打电话,人丈邀约对方到江边解决两人之间的夫见飞对方又法从罚矛盾。
挂完电话后,傅某驾驶轿车在路边等候邹某。当邹某骑着电动车从小区驶出后,傅某立即驾车加速,直接撞向邹某,导致邹某被撞飞后重重落地。随后,傅某的车辆失控,又接连撞上路边停放的五辆私家车。
事故造成邹某多处受伤,傅某的车辆及路边五辆车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经专业鉴定,邹某左胫腓骨骨折、5枚牙齿脱落及牙折,上牙槽骨骨折,左小腿轻微伤,综合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同时,傅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165.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此前,敦化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审理。法院认为,傅某明知驾车撞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仍放任该结果发生,故意驾驶汽车撞人致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审法院查明,傅某已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死亡结果,属于犯罪未遂;案发后,傅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其家属积极赔偿了被撞车辆车主的损失。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傅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判令傅某赔偿邹某各项损失共计12.5万元。
傅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延边中院二审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与一审认定一致,傅某确与邹某的妻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系双方矛盾的根源。
二审期间,傅某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按一审法院确定的金额,全额赔付了邹某经济损失。延边中院综合考量傅某系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且二审期间认罪悔罪、积极赔偿,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延边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部分判决,决定对傅某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