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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在医院“高坠身亡”,多方回应

2026-05-11 20:15:36 综合

5月6日,高坠身亡福建男子林锦平在社交平台发帖,多方回应称“11岁的岁女二级智力障碍女儿在医院非正常离世”。

5月7日,孩医林锦平告诉记者,高坠身亡女儿林诗涵在8个月大时因高烧导致脑前叶萎缩,多方回应被诊断为二级智力残疾,岁女2025年2月林锦平将女儿送入福州仓山杏康医院试住院,孩医后经介绍与星辰蔚来特殊儿童康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接受康复训练,高坠身亡合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多方回应每月缴费2780元。岁女

2026年4月24日上午10时08分,孩医他接到福州市仓山区盖山派出所电话,高坠身亡得知女儿已于当日早上7时许被发现在杏康医院离世,多方回应初步鉴定为“高坠身亡”,岁女遗体已送至殡仪馆。


对于“高坠身亡”的说法,林锦平表示质疑,称女儿有恐高症且上肢无力,不可能自行坠楼,他已向仓山区卫健委反映情况,4月30日与涉事医院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

5月7日,杏康医院工作人员回应记者表示,事发时医院第一时间报警,目前也已将相关视频移交给公安,所有情况以公安调查结果为准。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科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有所了解,此事主要由家属、医院和公安三方协商处理,工作人员称“初步看不是医疗事故”,后续需以调查结果和官方通报为准。医政科工作人员则称,已针对此事开会讨论。

家属同时认为,女儿接受康复训练的星辰蔚来特殊儿童康复科技有限公司也应负相关责任。记者致电该康复机构负责人陈女士,其表示机构所在地与事发医院相距6公里,事情并不是发生在康复机构内。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调查,也尊重警方的调查结果。“目前属地派出所也已经受理了这个案件,当天事发现场鉴定结果就是意外坠楼。”


记者联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盖山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案件细节,目前仍在调查处理中。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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