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闻】莱阳一男子还款350万后,为何仍被判决再还150万?
“我是原创真的想不通,钱都还超了,新闻怎么还要让我接着还?莱阳”近日,山东省莱阳市民史俊(化名)拿着厚厚一叠银行流水和法院判决书,男还满脸无奈地向媒体讲述了自己卷入的款万一场借贷风波。
战友间的后为何仍还万“滚雪球”借款
事情要从2007年讲起。那时候,被判史俊做生意急需周转,决再找上了战友韩峰(化名)及其妻子王丽(化名)。原创出于信任,新闻双方没走太多繁琐程序,莱阳约定了高于银行存款的男还利息,以“利滚利”的款万模式进行结算。
2011年,后为何仍还万双方对账。被判史俊向王丽出具了三张关键的凭证:一张202万元的“凭条”,涵盖了他此前的大部分债务;另外两张分别写着37.2万元和112.7万元的“借条”。
史俊当时以为,这三张纸,就是他与王丽之间全部的债务了。

(图为产生分歧的两张借条)
一笔200万还款的“糊涂账”
此后多年,史俊累计向王丽转账超350万元。2020年2月,他转给王丽200万元,对方在202万的凭条背面写了“此借条已结清”。

(图为部分还款记录)
王丽随后拿着另外两张37.2万和112.7万(合计149.9万)的借条,把史俊告上了莱阳市人民法院,要求还这近150万的欠款及利息。
法庭上,两人争执不下。
史俊说:“202万的大头都清了,那两张150万的条子要么含在里面,要么早就清了,我不认。”
王丽则表示:“那200万明确是还2011年那笔202万的。这两张150万的借条是独立的,你一分没还,必须还!”
官司打到底,借条成了“铁证”
法院最终采信了王丽的说法。法官认为,史俊作为银行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如果那两张37.2万和112.7万的借条是无效的,为什么在2020年还款时没有一并收回或销毁?长达十年不收回借条,反而继续大额转账,这不符合日常交易常理。且涉案数额为32.7万元与112.7万元的借条不是对双方2011年8月6日之前借贷数额的归拢结算,而是双方在结算后另行形成新的借款关系而出具的借贷凭证。另外,史俊在2020年的还款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了对债务的重新确认,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王丽有权追索。
莱阳市人民法院一审、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都一样:均支持了王丽。判其必须偿还这149.9万元。


(图为一审、二审判决书)
目前,史俊的再审申请已被驳回,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也不支持监督申请。官司输了,钱还得照付。史俊觉得委屈:“难道只要手里拿着借条,就能无视我实际还款350万的事实吗?”(记者 思远)

(图为《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刘嘉欣律师认为: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是认定借贷关系的核心凭证,还款流水则是证明履行义务的关键依据,二者效力需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判断。本案中,史俊持有超 350 万元还款记录,主张债务已结清;王丽持未收回的两张借条,主张独立债权未获清偿。法院审理时,重点考量借条未收回的合理性、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分配。依据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规则,当事人需对自身主张提供充分证据,举证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借贷双方长期以 “利滚利” 模式结算、未及时清理债权凭证,易引发账目混淆。诉讼时效、债务重新确认等法律要素,也会直接影响案件裁判结果。此类案件提示,民间借贷应规范结算流程,还款后及时收回、销毁借条或出具结清证明,避免因凭证管理不当产生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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